河南交管12123客户端官方下载 安卓版下载

河南交管12123客户端官方下载

河南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互联网交通安全服务管理平台。

  • 平   台:Android
  • 分   类:生活实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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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版   本:v1.1.0 官方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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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交管12123客户端官方下载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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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交管12123客户端官方下载简介

河南省交通管理局12123客户端是河南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打造的互联网交通管理服务平台,主要为驾驶员和车主提供便捷的互联网交通管理服务平台,在线查询机动车违法行为。驾照积分、报废车辆查询等功能,也可以开展各种机动车业务。办理驾照业务,足不出户,在线完成。

主要功能:

1.用户注册。

2.绑定机动车和驾照。

3.处理电子监控设备记录的违法行为。

4.预约机动车驾驶员考试。

5.新车预选机动车号牌。

6.更换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牌照、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

7.机动车驾驶证延期换证、延期审查、延期提交身体状况证明。

8.机动车。驾照相关信息查询及通知提示。

9.交通管理相关业务办理地点导航。

河南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河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

联系地址:郑州市金水路9号

邮政编码:450003

联系邮箱:ha122govcn@126

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为确保道路交通安全,鼓励技术进步,加快资源节约型建设。

第二条 ;根据机动车的使用和安全技术,国家强制报废符合报废标准的机动车。

第三条商务、公安、环境保护、发展改革等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责,负责报废机动车的回收、拆卸、监督管理。执行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

第四条注册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强制报废。业主应当将机动车销售给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应当按照规定登记、拆解、销毁,并将报废机动车登记证、号牌、行驶证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

(一)达到本规定第五条规定的使用寿命的;

(二)修理调整后仍不符合国家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对在用车的要求;

(三)修理、调整或采用控制技术后,向大气排放污染物或噪声仍不符合国家标准对在用车辆的有关要求;

(四)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三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

第五条各类机动车的使用寿命如下:

(一)小型出租客运车使用8年,中型出租客运车使用10年,大型出租客运车使用12年;

(二)租赁客车使用15年;

(3)小型教练载客车10年,中型教练载客车12年,大型教练载客车15年;

(四)公交客运车使用13年;

(五)其他小型运营客车使用10年,大型运营客车使用15年。

(六)专用校车使用15年;

(七)大中型非营运客车(大型车除外)使用20年;

(8)三轮车。配备单缸发动机的低速卡车使用9年,配备多缸发动机的低速卡车和微型卡车使用12年,危险品运输卡车使用10年,其他卡车(包括半挂车和全挂车)使用15年;

(九)有载货功能的专用作业车使用15年,无载货功能的专用作业车使用30年;

(十)全挂车。危险品运输半挂车使用10年,集装箱半挂车使用20年,其他半挂车使用15年;

正三轮摩托车使用12年,其他摩托车使用13年。

对于小型。微型出租车客运车辆(纯电动汽车除外)和摩托车、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可以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严格的规定,但小型。微型出租车客运车辆不得少于6年,三轮摩托车不得少于10年,其他摩托车不得少于11年。

小型、微型非营运客车、大型非营运汽车、轮式专用机械车无使用寿命限制。

机动车使用寿命的起始日期按注册日期计算,但自出厂之日起2年以上未办理注册手续的,按出厂日期计算。

第六条变更使用性质或者转让登记的机动车,应当按照下列有关要求确定使用寿命和报废:

(一)营运客车与非营运客车相互转换的,按照营运客车的规定报废,但小。微型非营运客车和大型非营运客车转换为营运客车的,累计使用寿命按本规定附件1所列公式计算,不得超过15年;

(二)不同类型的运营客车相互转换,按照使用寿命严格的规定报废;

(三)小。微型出租客车、摩托车需转出登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按照使用寿命严格的规定报废;

(四)危险品运输货车、半挂车等货车、半挂车相互转换的,按照危险品运输货车、半挂车的规定报废。

在本规定要求的使用寿命内(含一年)的机动车,不得变更使用性质。转让所有权或者转让登记地所在地市级行政区域。

第七条国家引导报废达到一定里程的机动车。

达到下列里程的机动车,其所有人可以将机动车出售给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应当按照规定进行登记、拆解、销毁,并将报废机动车登记证、、行驶证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

(一)小。微型出租客运车60万公里,中型出租客运车50万公里,大型出租客运车60万公里;

(二)租车载客60万公里;

(三)小中型教练载客50万公里,大型教练载客60万公里;

(四)公交客运车行驶40万公里;

(5)其他小型、微型运营客车60万公里,中型运营客车50万公里,大型运营客车80万公里;

(六)专用校车行驶40万公里;

(7)小。微型非营运客车和大型非营运客车行驶60万公里,中型非营运客车行驶50万公里,大型非营运客车行驶60万公里;

(8)微型卡车行驶50万公里,中轻型卡车行驶60万公里,重型卡车(包括半挂牵引车和全挂牵引车)行驶70万公里,危险品运输卡车行驶40万公里,装有多缸发动机的低速卡车行驶30万公里;

(九)专用作业车。轮式专用机械车行驶50万公里;

(十)正三轮摩托车行驶10万公里,其他摩托车行驶12万公里。

第八条本规定所称机动车,是指在道路上行驶的汽车、拖车、摩托车、轮式专用机械车;非营运客车是指个人或者单位不以获取利润为目的的自用客车;危险品运输货车是指专门用于运输剧毒化学品、爆炸物、放射性物品、腐蚀性物品等危险品的车辆;变更使用性质是指使用性质由运营转变为非运营或非运营转变为运营、小型、微型租赁、租赁、教练等不同类型的运营货车之间的相互转换,危险品运输货车转变为其他货车。本规定所称检验周期,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周期。

第九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根据本规定第五条制定的小型、微型出租车、摩托车使用寿命标准,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布,并报国务院商务、公安、环保等部门备案。

第十条道路拖拉机报废标准另行制定。

第十一条本规定自2013年5月1日起施行。2013年5月1日前达到本规定所列报废标准的,应当在2014年4月30日前报废。《关于发布<的通知》;汽车报废标准>;《关于调整轻型货车报废标准的通知》(《关于调整汽车报废标准的通知》(《关于调整汽车报废标准若干规定的通知》(国经贸资源〔2000〕1202号)、《关于印发<的通知》(国经贸资源〔2001〕234号)